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动员和激励高等院校和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意水平,搭建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的平台,沈阳市科协、市科技局、共青团沈阳市委决定联合举办2018年沈阳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为选拔优秀作品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时代,智慧点亮生活”
二、大赛组织
主办: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承办: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大赛旨在激发青年创新热情、提升创意水平,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将科学知识与创新实践、普及科学技术、提升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参赛对象
驻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每项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四、参赛作品类型
(一)科普创意作品
通过图画、视频、实物等形式,以向大众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作品。主要展现形式包括:科普影音、科普动画、科普模型、科普教具、科普摄影、科普绘画、科普PPT。
(二)科技创新作品
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领域,创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提出的新观点、开发的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进行的改良。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方法等技术创新。主要展现形式包括实物产品(或模型)、应用软件等。
五、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一)总体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是近两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研究或制作的成果,且未参加过往届沈阳市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
(2)所选课题必须由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无知识产权争议,模仿、抄袭他人作品,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全部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提交的申报材料须完整,信息真实可靠。
(二)科普创意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的创作要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目标,重点围绕前沿科技、低碳生活、生态保护、健康卫生、心理关怀、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等社会热点和焦点的科学普及类作品。参赛作品须具备科学性、普及性和实用性,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趣味性和通俗性。
(三)科技创新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且在申报日之前,无相同成果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无相同发明由他人申请专利并记载于相应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四)不接受的申报
(1)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2)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有潜在风险的微生物,人体离体组织、器官等。
(3)不符合申报要求(参见参赛对象和作品要求)的项目。
(五)其他说明
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实物和模型除外),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六、工作进度安排及大赛程序
(一)参赛作品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
完成参赛作品,填写作品申报书(不同类型作品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或附件3)以及作品清单(附件1),并于12月5日下午16:30之前将申报书和相关材料报送南校区文体馆117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89186973@qq.com
(二)学校内部初审及作品报送(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学校将各参赛队上交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并完成作品形式审查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并盖章。12月10日,学校统一组织将参赛作品报送到大赛举办地点。
(三)评审(2018年12月中旬)
依据评审标准,由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打分。
七、大赛奖励
(一)本届大赛设特等奖10名,获“十佳创意之星”称号(团体作品仅颁发第一作者)。
(二)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或奖杯。
(三)其他奖励和支持
(1)所有参赛作品,可作为社会实践学分参考计入作者档案;
(2)优秀科普作品将推荐发表或播出,被采纳或应用的作品将给予相应支持。符合成果转化条件的将择优扶持申请专利,形成产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大学生科普创意创新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参加大赛,丰富大学生科普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塑造探求科学的意志品质。对激发我市大学生创新活力,为社会输送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认识,认真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大赛组织机构,充分发挥高校科协、团委等有关部门在大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大学生参赛创造条件,确保参赛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认真做好大学生、研究生参赛的指导、答疑、申报等工作。请各单位积极落实组织参赛事宜,并将具体负责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31276309@163.com。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在广大大学生、研究生中广泛开展大赛宣传。把组织参赛与学生创新工作结合起来,重视增强学生参赛作品的实用效果;把组织参赛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重视增强大赛的社会效应。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