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6 点击数: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髙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2021年 4 月至 8 月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 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 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 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 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 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 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 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 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 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3.同期活动,即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东北三省创新创业示范公开课,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等。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 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 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 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 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 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 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 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 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 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 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 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 元及以上或在 2020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 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 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六、材料申报

1.本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主办,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总决赛三级赛制 (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我校参赛团队可以申报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2.参赛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6日-5月31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在线报名。

3.省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按配额确定各高校参赛名额,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省赛项目。

4.全省决赛于7月举行,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路演决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奖励政策

1.获奖参赛项目成员将依据《沈阳药科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2.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对获得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给予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奖励。

八、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联系与信息报送等工作,并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晓辉 43520168       刘昳 43520060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